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英漢翻譯考試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字跡要清晰

  翻譯考試的實務部分需要在試中翻英翻譯卷上筆答,有的考生字跡潦草,胡塗亂抹,令人難以辨認,甚至間接影響了成績。試卷不僅反映了考生的翻譯水平,其實也能反映出考生的工作態度。作為合格的翻譯首先要求嚴謹,一絲不苟,潦草難認的字跡容易造成筆誤和誤讀,在實際操作時也會造成延誤或誤解,甚至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不要以為書寫不重要,這也是翻譯的基本功之一,必須嚴肅對待、刻苦訓練。  
二、錯別字

  錯別字是考試中經常發現的問題。無論是二級筆譯還是三級筆譯,譯文中出現錯別字都是要扣分的。其實,一名合格的翻譯,不僅外論文翻譯語水平要高,具有熟練運用外語的能力,母語水平尤其要高,這樣論文修改在做翻譯時才能做到得心應手,出神入化。因此,考生除了注重提高外語水平,更應當打好母語的基礎,練好基本功,以期在考試時不致因錯別字而丟分。  
三、數字

  關於數字用法的問題,國家主管部門已有具體規定,各翻譯出版機構以及一些國際組織也有自己的專門規定。有志於從事翻譯職業的人應該對這些有起碼的了解。   一般的規定是,對於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無論原文是否使用阿拉伯數字,譯文一般用阿拉伯數字。例如:原文“654,321,000”,譯文中照抄“654,321,000”即可;不能譯為6億5千4百32萬1千。原文“fifty million”,可譯為“5 000萬”;不能譯為“五十百萬”,或“50百萬”。對於萬以上數字,中文一般以英文論文“萬”和“億”為單位;原文“half a billion”,可譯為“5億”。原文“five trucks”,可譯為“5輛卡車”;原文“3-4 percent”,可譯為“3%-4%”;原文“five percentage points”,可譯為“5個百分點”。

   原文用英文數字或羅馬數字表示的,除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的情況外,譯文用漢字。例如:原文“Chapter II”,可譯為“第二章”,不能譯為“第2章”;原文“Committee of Twenty-four”,可譯為“二十四國委員會”,不能譯為“24國委員會”;原文“Sixty-fourth Session”,可譯為“第六十四屆會議”,不能譯為“第64屆會議”。

四、人名問題

  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對於原文中的人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譯的,翻譯時可以借助外文詞典、人名詞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試中,考生應該力爭將人名准確地翻譯出來,尤其是一些國際上較為著名的人物,例如聯合國秘書長、幾個主要大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歷史上有名的大科學家、大文學家等,還要注意與港澳台地區的譯法有所區別。對於一些一般人不太熟悉的人名,即使翻譯得不太准確,考慮到這是限時的考試,閱卷老師一般是可以通融的(各閱卷組會作統一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人名一定要力求准確翻譯。  有的考生在譯文中將外國人名直接上原文,這是不符合要求的(除非有特殊規定),閱卷老師會相應地扣分。有的考生在譯文中將人名空在那裡,這就更不符合翻譯的基本要求了,做翻譯是不能開天窗的,那就是失職了。  人事部組織、外文局實施並管理的全國翻譯資格(水平)考試是一種選拔性考試,有一定的難度,通過比例並不太高。希望准備參加翻譯考試的考生在備考時能夠重視上面所說的這些問題,順利通過考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